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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_ftnref1) 《太虛大師全書》論藏:支論(二)(全書第47冊),(善導寺佛經流通處印行),頁349~430。
[\[2\]](#_ftnref2) 同上註,頁431~456。
[\[3\]](#_ftnref3) 參見李明友,《太虛及人間佛教》(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12月),頁90~104。
[\[4\]](#_ftnref4) 印順,《印度之佛教》(台北:正聞出版社,民76年9月2版),頁41~42。
[\[5\]](#_ftnref5) 參見:印順,〈淨土新論〉,《淨土與禪》,頁1~76。
[\[6\]](#_ftnref6) 剎土,梵文Ksetra,音譯為「剎」、「差多羅」,意義為「土田」;因意和譯為「剎土」,為有情所居住的土地。
[\[7\]](#_ftnref7) 印順法師,《淨土與禪》,頁33。
[\[8\]](#_ftnref8) 吳汝鈞編著《佛教思想大辭典》(台灣商務印書館,民81年),「依正」條,頁309。
[\[9\]](#_ftnref9)舟橋一哉著,余萬居譯,《業的研究》(台北:法爾出版社,民77年),頁178。
[\[10\]](#_ftnref10)同上,頁179。
[\[11\]](#_ftnref11) 印順,《佛法概論》,頁243。
[\[12\]](#_ftnref12) 參見釋印順,<<佛法概要>>(台北:正聞,1991)頁185。
[\[13\]](#_ftnref13) 參見Aldo Leopold著,吳美真譯,《沙群年記:李奧帕德的自然沈思》*A Sand County Almana*(台北:天下文化,1998)之第四部「消失的野地」(頁319~374);陳慈美,〈生態保育之父李奧波「土地倫理的啟示」〉,刊於林朝成編,《環境價值觀與環境教育論文集》(國立成功大學台灣文化研究中心發行,民國86年),頁101~116。
[\[14\]](#_ftnref14) 吳美真譯,《沙群年記:李奧帕德的自然沈思》,頁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