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之公共性與祭祀之美德
─公民寫作課程的反思
吳茂成
2012/5/29
各位同學平安
終於來到本學期的重要採訪課題─人生的告別式,送行者!
「送行者」這個名詞,在台灣傳統喪祭中未見其名,但是,從人生的
送行者,傳統上有婆仔、土公、司公…,現代則有禮儀師!
賴先生,六年級生,直言禮儀師的工作學不完,必須在工作中學習,
「安慰家屬!」說是為亡者送行,其實是陪伴著世間親友,
死原來還是離不開生!
離不開生者公共的社會角色的終止!
離不開生者私人的親友感情的惜別!
離不開生者對這輩子生命與身體的告別!
國民權利義務的終止,債務遺產之清償與分配,親友的感謝與諒解,
死,不是個人之事,這是吾人追求幸福生活的最後一堂課。
善終病死,請醫生開立死亡證明,意外或他殺,必須報警相驗,
立遺囑,處理生前財產債務,留語親友,珍重惜別,
最後要善待大體,對承載吾人一生的身體告別!或火化、或土葬、植
死之公共祭祀,有其美德,依信仰與家族風俗不同行之!
台灣傳統習俗,喪祭經驗與文化,在家族、村落日常生活中傳承,
「死」是社會公共之大事,不能忌諱,不可避談,
然而,現今臺灣之殯儀館、靈堂之設計,窄小擁擠,這裡哀哭痛嚎,
吾人繳稅到死,一生為家庭、社會奔忙,
吾人倡議,「死」乃是人權之一,凡為國民者皆應免費、
殯葬設施應公共化,莊嚴化!
例如,殯儀館,死之祭壇,不應是沒有信仰的建築,因為,
因此,殯儀館空間之設計,一如傳統建築,應是神之地,
果能如此,重視死之公共性,才能促進生命與社會的圓滿!
世人喜生畏死,雖能避談,但是無法避死!
死之必然性,無所不在,因為,我們對於死的誤解,
賴先生,青年的送行者!
他告訴我們,面對死亡,首先要知道報驗,出具死亡證明,
他不避死!
他如何出入終日死氣沉沉的殯儀館呢!
賴先生,從打工開始,一步一步認識殯葬禮儀、死亡的祭祀文化!
五年前的他,因為朋友邀請打工,加上他自己也有興趣,
面對死亡的神秘性,賴先生告訴大家,五年的殯葬工作,
他告訴我們,面對死亡之祭事,不要想太多,因為,
但是,他不諱言,殯葬業日趨商業化,祭祀的公共性日益勢微,
在這樣日趨商業化、競爭激烈的場域,賴先生感歎,這一行很灰暗,
例如,他認為,傳統禮俗是老祖先留下來保護人心的寶貝。
例如,拿榕葉等民俗植物來護身。要懂得事先預防,
他看到,我們有時是因為恐懼,才生病。
他呼籲,不要因宗教不同,而不理禮俗!
他也從為人送行的工作中發現,自殺的人,死後更苦。
他警惕自己,人生不能如此草率結束!因為,好死不如賴活,
「能夠善終,實在很難得!」
誠哉斯言,賴先生的工作默會之言,提醒吾人,
每次為人送行之後,賴先生有時被客戶誤解,
因為,這位青年的送行者,工作的目的在於安撫活著的人,
「多行善 好人有好報!」我想,完成死之公共性、莊嚴性,我們才能了無掛礙
我們才能善終,為己為人!通過死之公共性與祭祀之美,走得圓滿,